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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地下组织部长”的后台叶会巨被判刑

2000-06-15 来源:光明日报 张和平 钟 轩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杭州6月14日电“地下组织部长”陈仕松的“后台老板”、原瑞安市委书记叶会巨今天被温州市龙湾区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没收财产5万元,追缴所得赃款10.5万元。

44岁的叶会巨于今年1月20日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。5月5日,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向龙湾区人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。法院庭审查明,叶会巨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达10.5万元。其中一部分受贿案件是与瑞安“地下组织部长”陈仕松合谋而成的。1997年叶会巨从陈仕松处收受了4个人为提职而转送的“感谢费”,共计3.5万元。

据公诉人指控并查明,1996年至1997年,叶会巨帮助他人分别承接了国道线高架桥路灯、瑞安市某住宅新区主干道照明灯、瑞安市政府新大楼装璜等工程业务,工程总造价320多万元。他从中收受贿赂5万元。1998年春节,他又收受了瑞安市华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贿赂2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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